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李國鼎故居展示館場地租借辦法

109.07.07
宗旨
  • 李國鼎故居為有效利用展示館之開放式多功能空間,提供各界辦理學術與藝文相關活動。
  • 申請活動應符合文化、藝術、人文、教育等宗旨,不得以營利為目的,且不得有危害公共安全、安寧之虞。
開放時段
  • 週一至週六,上午9:00~13:00;下午13:00~17:00。週日、國定假日休館,不提供租借。
空間設備
  • 租借區域為彈性演講區空間 (請參考平面圖)。約可容納約30~40人。適合舉辦會議、藝文活動、讀書會、演講座談、小型記者會等。
  • 會場設備:
    筆記型電腦、電動螢幕、單槍投影機、DVD放映機、無線麥克風(2支)、簡報/雷射筆、講桌、長條桌(6張)及椅子、白板/白板筆、飲用水等。

收費標準

以每一時段4小時為計費單位,租借時間不滿一時段者以一時段計費,逾時則加收一時段。

  • 場地費:
    1. 含會場設備租用-- 6,000元
    2. 不使用會場視聽設備租用-- 4,000元
    3. 租借二個時段以上者九折優惠。
  • 優惠價:
    1. 學術及教育團體-- 3,000元(含會場設備)
    2. 敦親睦鄰專案-- 2,000元(含會場設備)
  • 備註:
    1. 以上租借場地均不含故居參觀門票費用。如需參觀故居另以團體票優惠。
    2. 外訂餐點者,請自行處理分類垃圾。如需本館工作人員協助清理,酌收清潔費500元。
預約方式
  • 請先與本館確認場地可使用時間,之後再提出申請。
  • 請填寫「李國鼎故居展示館場地租借表」<<下載>>
    傳真(02-23935920)或e-mail(ktli@ktli.org.tw)。
使用說明
  • 建議申請單位事前勘查場地後自行考量。
  • 活動前,申請單位請提早半小時前調整場地佈置、桌椅排放,並確認視聽器材;
    活動結束後,申請單位應自行負責清潔、還原使用場地及器材。
    如有髒污、損毀或故障,使用單位負賠償責任。
  • 使用單位應負責維持會場秩序。活動如有收費、販售等商業行為,請於申請時應先告知。
  • 場地使用事實與申請內容不符,或進行時有影響公序良俗時,故居辦公室有權事前或立即無退費收回場地。

◎ 場地照片:           《李國鼎故居展示館彈性演講區》

 
 
 

 


李國鼎故居 地址:(10054)台北市中正區泰安街2巷3號
電話:(02) 2356-4398 傳真:(02) 2393-5920
E-mail:ktli@ktli.org.tw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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